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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一商场广告牌自燃

2022-04-06 媒体报道 加入收藏

  3月19日晚10时许,海南海口一商场的外立面广告牌起火,浓烟弥漫在建筑周围,现场不时有火花飞溅而下,停在楼下的多辆汽车不同程度受损。20日上午,事发商场工作人员告诉极目新闻记者,火情疑似为广告牌电路短路所致,目前商场已正常营业。

  

海口一商场广告牌自燃


  事故现场视频显示,一座位于十字路口处的高层建筑外立面起火,事故现场浓烟弥漫,起火点下方写有“亿圣和”字样。从视频中可以看到,起火点处不断有燃烧物飘落,而下方就停有多辆小轿车,楼下有拿着灭火器的工作人员在现场施救。另一视频显示,停在楼下的多辆小轿车不同程度受损,地面上到处是白色泡沫。

  据了解,事发地为位于海南海口市美兰区的亿圣和商场。

  

海口一商场广告牌自燃


  楼下车辆受损(图源:网络)

  20日上午,极目新闻记者致电亿圣和商场,工作人员称,起火点为室外广告牌,此次事故疑似由电路短路所致,目前商场已正常营业。

  “着火的是外面的招牌,影响不大。”亿圣和商场内一商铺工作人员告诉极目新闻记者,起火时他已下班,看到别人发的视频才知道商场起火,该工作人员还表示,事故较小,店铺已在正常营业。

  

海口一商场广告牌自燃


  情况通报(图源:海口消防)

  据海口消防消息,3月19日晚10时许,海口市美兰区海秀东路亿圣和商场室外广告牌着火,消防救援人员到场前,明火已被物业人员扑灭,过火面积约2平方米,无人员受伤。(极目新闻记者 丁伟)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记者 周静泊评论说:

  城市户外广告牌因漏电、起火引发事故的情况不时见诸报端。2012年,海口海秀东路一公交车站曾发生一起广告牌漏电致人死亡事故。近几年,海口上邦百汇城、友谊商业广场等商业综合体也发生过广告牌着火事故。

  “绝大多数户外广告灯箱、灯牌是采用金属支架、塑料、木板、泡沫以及喷绘广告纸等材料制作,一旦起火,容易引起线路着火,发生漏电情况。”据南方电网海南海口供电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户外广告灯箱起火,一般是由于广告灯箱内的线路短路、过载或接触不良引发,大功率广告灯箱长时间工作,易烤燃附近的可燃材料,也会导致起火。另外,海南气候潮湿多雨,若广告灯箱内部线路老化、绝缘外皮破损铜线外露,雨水天气容易发生漏电事故。

  “做好日常检查维护很重要,重点检查线路是否破损、老化,才能防患于未然。”该负责人建议,广告灯箱内部的电气线路应采用合格电线,穿有防火保护的金属管或有防火保护的封闭式金属线槽,同时安排持证人员定期做好检查维护,严禁乱接乱拉用电。广告灯箱一旦起火,应第一时间关闭电源再进行灭火,避免误碰引发触电。

  现状:大部分户外广告牌日常管养依赖商家自觉

  城市里,各式各样的户外广告牌、广告灯箱不计其数。大到楼体外墙悬挂的数十平方米广告屏,小到小吃店、小卖部的灯箱招牌。一旦发生起火、漏电或是松脱,轻则财物受损,重则致人死伤。杜绝安全隐患的方法并不复杂,加强日常检查维护即可。但问题是,日常维护做到位了吗?

  现在,海口市的户外广告牌还是依据2013年出台的《海口市城市容貌管理若干规定》(下称《规定》)进行管理。

  按《规定》,户外设置物的设置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加强对户外设置物的日常维护管理,对破损、污浊、腐蚀、陈旧或者图案、文字显示不全的,应当及时整修、清洗、更换;对有安全隐患的,应当加固或者拆除。违反规定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责令改正,处四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针对大型户外广告设施有更详细、严格的规定。目前,除了户外大型LED广告牌外,海口市店铺招牌设置不需要审批许可,只需按照《海口市牌匾标识设置导则》要求自行规范设置。

  “辖区内3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广告牌归我们管理,每年年审都需要广告牌所有人提交检测报告,平时我们也会定期检查。”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龙华分局秩序行政执法大队三中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其他小型广告灯箱、灯牌归街道管理,但没有形成定期巡查机制。

  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秀英分局相关负责人也表示,该区会在台风季、大型活动前对辖区内大型广告牌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但平时不会专门定期巡查。

  监管部门不会定期巡查,意味着除了需要年审的大型广告牌外,其余广告牌的日常检查维护只能靠设置人的自觉。

  记者走访龙华区数家商家了解到,小商家店主对广告灯箱的检查不太在意。

  “灯箱能亮就行,平时谁会去看它里面的线路怎么样?”一餐饮店店主说。

  亿圣和百货标识灯牌着火事故发生后,商场管理方海南亿盛和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新海南客户端记者,该公司会定期对线路进行检查维护,但没有提供线路检查的具体记录。

  追因:人手有限只能“抓大放小” 现行法规较模糊

  经了解,海口户外广告牌日常监管“缺位”,原因有三。

  一是囿于人力。广告牌数量众多,而城管、街道办部门事务繁多,人手有限,对广告牌的管理只能“抓大放小”。

  “各行各业的执法终端都集中在综合行政执法局,我们每个月接收的任务量大约有一万多件,平均每天有三四百件,这些还只是被动的任务,主动巡查、专项行动、大活动保障等其他任务还不涵盖在内。”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秀英分局相关负责人坦言,因人力紧张,只能把工作按轻重缓急排序处理。不过,亿圣和百货火灾发生后,也给城管部门敲了记警钟,秀英分局近期会对广告牌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龙华分局近日也对上邦百汇城、友谊南海城、国度建材城等设置的大型广告招牌及大型户外LED显示屏进行检查,责令相关商家做好电线老化腐蚀线路检查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二是管理法规对户外广告牌日常养护的规定较为模糊。

  “现在执行的管理规定是2013年出台的,有点跟不上时代变化了。”城管部门的一位执法人员坦言,新的海口市广告专项规划正在编制中,尚未出台。现行的管理规定没有对普通广告牌设置人的检查、维护频率提出明确要求。

  “在详细的管理细则出台之前不好管。多久检查、整修一次才算是及时?该怎么判定?这些都不好说。”他说。

  三是电路检查有一定的专业门槛,城管、街道等部门人员不一定具备判断电路是否老化、过载,或是存在其他问题的能力。

  建议:完善法规 加强安全检测排查

  日常监管存在“空白地带”,如果户外广告牌因起火、漏电、高空坠落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该如何追责?

  海南佐宸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钟敏表示,依照民法典,户外广告牌因起火、漏电、高空坠落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广告牌所有人都应当承担相应侵权责任,而生产者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取决于广告牌是否存在质量安全问题。具体的责任界定需视情况而定,在广告牌起火、漏电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中,首先应确定发生事故的具体原因。如因广告牌本身存在安全质量问题,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质量标准导致的事故,除广告牌所有者应承担相应责任外,广告牌生产者或销售者也应当承担相应产品质量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责任。如果是广告牌质量本身没问题,发生事故的原因是因为广告牌所有人日常管理不善导致,应由广告牌所有人承担侵权责任。在广告牌高空坠落而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当中,广告牌所有人、管理者或者使用人如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高空坠落因产品质量导致的,广告牌生产者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受害者可以通过与广告牌所有者等具体的侵权责任人进行协商解决,或寻求政府部门介入协调,当然也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钟敏告诉记者。

  钟敏认为,户外广告牌存在广告设施结构不规范、用电不规范、日常维护不到位等安全隐患,因此政府部门应当要对城市户外广告灯箱、灯牌的安全使用采取更精细化的管理,做好安全检测排查工作,减少事故发生。

  他建议相关部门通过完善法律、法规,以法律条文作为基础来进行约束,在法律规定清楚明确的情况下,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履职过程中应注意好衔接,避免出现漏洞。此外,值得注意的是,法律并不能预见和规制所有情况,因此还需要采取其他措施,例如相关部门多开展普法宣传、消防安全教育宣传等方式,告知大家违法后果或发生事故的严重后果,让市民明白定期维护广告牌的重要性,从而做到自觉维护。另外相应的政府职能部门也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组织安全检测排查工作,采取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方式,发现问题应立即对管理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整改,依法进行相应处罚。

  “只有政府部门与广告牌业主相互配合,才能消除广告牌存在的安全隐患,减少事故的发生。”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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